文件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通知 >

温州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09-04来源: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专业: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工认协〔2017〕20号)(附件1)和《温州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附件2)相关要求和规定,为继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提升工科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结合教育部(住建部)等关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度相关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工作对象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工作的实施对象为已列入教育部(住建部)可受理认证(评估)的专业(参见附件3)。
二、工作内容
1.拟申报2018年专业认证(评估)的学院,需成立由院长负责,教学、学工、行政协同,学院、系(专业)共同参与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小组,负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各项相关工作。
2.拟申报2018年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需提交《温州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方案》(附件4),认真梳理、安排认证相关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明确各项工作具体事项及负责人,确保认证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3.拟申报2018年度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需对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住建部)等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评估)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等,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自检、各类教学文档的整理等各项准备工作,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附件5)。土建类专业评估申请材料及标准参见住建部专业评估相关要求。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相关学院请于9月25日前,提交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名单(学院正式发文)(一式一份)、《温州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和《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一式七份)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南校区行政楼403B),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xm@wzu.edu.cn邮箱。联系人:罗晓敏,联系电话:778057。


附件1_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附件2_温州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附件3_2018年受理认证专业类及专业一览表
附件4_温州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方案
附件5_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18版)




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