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4-24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各教师: 现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成立表演艺术分会、美术分会和艺术理论分会的通知》(附件1)及《关于发展新会员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你们,如有教师欲加入相关分会,请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至学院教学科。 各学院请于 |
附件1.关于成立表演艺术分会、美术分会和艺术理论分会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发展新会员的通知.doc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登记表.doc 附件4.会员汇总表.xls |
教务处 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