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5-08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促进项目研究,确保按时完成既定任务,根据《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温大教字〔2012〕7 号)的要求,学校拟对2012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度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收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研究下阶段主要任务及时间进程安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5月8日~5月17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整理项目研究其他佐证材料,主要内容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对象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并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 2、学院检查(5月17日~5月24日)。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检查组(4~5名专家,含1名校外专家),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学院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个别询问、查阅材料、集中审议等方式进行。审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总项目数的50%,审核结果填写在中期检查表中“学院意见”栏。 3、学校检查(5月24日~31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汇报交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评定出中期检查结果。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的校级项目,将直接推荐为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合格的项目,将续拨项目经费;不合格的项目,将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并暂停划拨后续经费直至整改通过。 四、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7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及项目研究其他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材料与记录的留存工作,于5月24日前将本院专家组名单(附件3)、项目中期检查表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周领 联系电话:86598058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
教务处 2013年5月8日 |
附件1: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组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