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5-08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 为了确保培养计划的有效实施,请各学院严格根据《温州大学本(专)科专业学生培养计划管理条例》(行政[2006]137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执行2010、2011、2012级培养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每专业一学期调整的主干课程门数不能超过1门,且调整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在内总数不能超过2门,禁止“因人设课”和“因无人不设课”。 2、培养计划若需调整,请直接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网上申请。双专业、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若需调整,需书面填写《温州大学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日常教学)。 3、本学期专业培养计划调整申请的受理时间统一安排在第12周(5月13日——5月17日),请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403B),联系人:赵燕,内线8097。 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人才培养计划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