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国内高校间的校际交流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于2014年5月签署了《温州大学与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书》。协议规定,双方每年选派优秀的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赴对方学校学习一学年,学习期满,双方将对完成课程学习的学生出具学习成绩证明,并予以相应学年课程和学分的充抵。现将选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期限
2014-2015学年
二、选派对象及人数
2012级、2013级英语专业本科生,3-5人
三、交流学生的学籍与成绩管理
1.交流学生在获得接收学校入学资格后,按规定到接收学校报到,接收学校把交流学生编入相同或相近专业和年级学习。
2.交流期满后,接收学校需出具交流学生的成绩证明及学习证明,并邮送给派遣学校,以作课程学分冲抵之用。
3.交流学生的学籍不变。
四、交流学生的学费及其它费用
1.交流学生的专业注册费、学分修读费、住宿费等按接收学校标准在接收学校缴纳。
2.交流学生在接收学校所需加入的医疗保险、旅游费、餐费、生活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交流学生本人承担。
五、申请条件
1.学业优良,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符合合作培养学校的要求;
2.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交流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六、申请材料
1.填写“温州大学本科生校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大学在校期间的成绩单(不含本学期);
3.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选拔流程分为信息发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选拔面试、公示和录取五个阶段。
1.教务处在网站上发布选派通知,外国语学院通知有关学生,组织报名。
2.申请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报名截止后,学院教学科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面试,并公布面试成绩,上报教务处后公布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作培养项目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八、报名截止日期
2014年6月9日
九、报名地点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北校区外语楼 207办公室 )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86680927
十、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
教务处、外国语学院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