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4-10-14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行政〔2013〕136号)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必修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素质拓展项目(具体项目与主管部门见后)。
2.各项成果与活动为2014年10月11日前取得的且未申报的成果。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于10月30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立项并结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等项目,不需要学生本人填表申请,由组织部门统一上报。
2.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学生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学分,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11月4日报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复核认定。
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650698)
学生处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 86596025(661020)
团委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方式:86680825(664360)
图书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66997
体育学院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660380
3.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于11月10日前认定项目及学分并对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各主管单位负责本部门学分的录入。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网址http://jxxm.wzu.edu.cn/xf/
2013_9_3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2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
附件3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2014年10月10日
类别 | 项目名称 | 学分 | 主要内容 | 主管部门 |
必修项目 | 社会实践 | 2 | 参加学校组织的以“三下乡”和“四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 团委 |
体能测试 | 1 |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 | 体育学院 | |
军事训练 | 1 |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军事训练活动 | 学生处 | |
创新创业项目 | 文体比赛 | 0.5-6 | 参加文体艺术活动,或在各类文体艺术比赛中获奖 | 团委 |
学科竞赛 | 0.5-6 | 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或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奖 | 教务处 团委 | |
实验室开放 | 0.5-2 | 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 | 教务处 | |
科学研究 | 0.5-6 | 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题,或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申请专利等各类科研成果 | 教务处 团委 | |
创业实践 | 0.5-4 | 学生在校内外进行创业实践活动 | 创业学院 | |
专业(职业)技能训练 | 0.5-4 | 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并获得认可 | 各学院 | |
素质拓展项目 | 社团活动 | 1-2 | 参加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或负责主持校级(含)以上综合性活动 | 团委 |
艺术团活动 | 1-2 | 参加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艺术团活动,或负责主持校级(含)以上综合性活动 | 团委 | |
志愿服务 | 1-2 | 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 团委 | |
学术讲座 | 1 | 听取与专业相关的最新理论和反映国内外学术动态的专题讲座 | 各学院 | |
信息素养 教育 | 1 | 学生为提高信息素养而参与的系列数字资源使用讲座及相关活动 | 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