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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4-10-14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行政2013136)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必修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素质拓展项目(具体项目与主管部门见后)。

2.各项成果与活动为20141011日前取得的且未申报的成果。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于1030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立项并结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等项目,不需要学生本人填表申请,由组织部门统一上报。

2.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学生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学分,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114日报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复核认定。

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650698

学生处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 86596025661020

团委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方式:86680825664360

图书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66997

体育学院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660380

3.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于1110日前认定项目及学分并对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各主管单位负责本部门学分的录入。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网址http://jxxm.wzu.edu.cn/xf/

2013_9_3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2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
附件3 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2014年10月10日

类别

项目名称

学分

主要内容

主管部门

必修项目

社会实践

2

参加学校组织的以“三下乡”和“四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团委

体能测试

1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

体育学院

军事训练

1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军事训练活动

学生处

创新创业项目

文体比赛

0.5-6

参加文体艺术活动,或在各类文体艺术比赛中获奖

团委

学科竞赛

0.5-6

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或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奖

教务处

团委

实验室开放

0.5-2

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

教务处

科学研究

0.5-6

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题,或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申请专利等各类科研成果

教务处

团委

创业实践

0.5-4

学生在校内外进行创业实践活动

创业学院

专业(职业)技能训练

0.5-4

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并获得认可

各学院

素质拓展项目

社团活动

1-2

参加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或负责主持校级(含)以上综合性活动

团委

艺术团活动

1-2

参加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艺术团活动,或负责主持校级(含)以上综合性活动

团委

志愿服务

1-2

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团委

学术讲座

1

听取与专业相关的最新理论和反映国内外学术动态的专题讲座

各学院

信息素养

教育

1

学生为提高信息素养而参与的系列数字资源使用讲座及相关活动

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