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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生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5-03-19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2013136) 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范围

1.本次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包括必修项目、创新创业实践、素质拓展(具体项目与主管部门见附件1)。

2.各项成果与活动为2015318日前取得的且未录入系统的项目。11级及以后培养方案的学生以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http://jxxm.wzu.edu.cn/xf/中的数据为准; 10级及以前培养方案的学生以教务管理系统http://jwc2.wzu.edu.cn/中的数据为准)

二、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程序

1. 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课外教育项目无需学生本人填表申请,由各组织部门统一上报。如:体能测试、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以及已结题的学生科研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2. 其他项目学分由学生本人于323日前提出申请,凭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认定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查认定学分。

3.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教育项目学分认定要求修正学生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定学分,填写《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329日报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复核认定。

4. 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86598095650698

学生处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 86596025661020

团委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方式:86595071681030

图书馆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66997

体育学院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660380

5.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于43日前对认定学分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各课外教育项目主管部门将认定的学分于47日前录入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系统(http://jxxm.wzu.edu.cn/xf/)。

附件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