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7-06-23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引导我校广大师范生重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大学第11届师范教学技能竞赛暨浙江省高等学校第11届师范教学技能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师资培养的需求,提高师范生的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加强师范生实践应用能力;检验师资培养质量,加强教师基本技能的学习与训练,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教师教育基地
承办单位:教师教育学院
竞赛组委会:
主任:余闯
副主任:孙芙蓉 蒋金崇
成员:潘玉进 胡瑜 陈志鸟 章园园 李小志
三、竞赛分类及项目
1、学科分类
本次竞赛共分中学语文组、中学数学组、英语组、综合一组(历史、思想政治、历史与社会、心理、地理五个学科)、综合二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信息技术)、综合三组(音乐、体育和美术)、小学组(语文、数学)和学前组等8组。分类详见附件1。
2、竞赛项目
(1)学前组:说课、儿童故事讲述、儿童歌曲弹唱和儿童舞蹈表演、儿童故事绘画。
(2)其它组:即兴讲演、模拟上课及现场答辩。竞赛流程详见附件2。
四、竞赛程序及办法
1、院级选拔活动。从即日起到6月26日,各相关学院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竞赛内容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活动,并根据具体参赛分配名额,推选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校级竞赛。
2、指导与培训。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外聘兼职教授和本院教学法老师的力量,针对竞赛内容,对参赛选手进行赛前指导和训练。
3、校级竞赛活动。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校教务处、教师教育基地主办,教师教育学院承办,将于9月24日举行校级竞赛活动。
五、评分标准
(1)学前组:说课*40%+儿童故事讲述*20+儿童歌曲弹唱*15%+儿童舞蹈表演*10%+儿童故事绘画*15%。
(2)其它组:即兴讲演*25%+模拟上课*60% +现场答辩*15%。详见附件4。
六、评分方式
每一组5位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将平均分作为该选手最终得分。评委一般由本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或教研员)共同组成,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回避。
七、奖项设置、和获奖等级评定及相关说明
1.奖项设置、获奖等级
竞赛按参赛人数比例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获奖等级由专家组按照《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项目评价标准》评审确定。
2.相关说明
学校将推选成绩优秀的学生,代表我校参加今年11月18日-11月19日的“浙江省高等学校第11届师范教学技能竞赛”。
八、参赛报名办法
(1)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参赛名额
各有关学院在6月26日前,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竞赛选拔活动,按参赛名额推选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学校决赛(由学院指派1名带队老师)。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3)报名方法
各学院将参赛选手信息进行汇总,并将《温州大学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于6月26日前交校教务处。
联系人:王亦男 联系电话:86595078、667718
地 址:南校区行政楼409 邮 箱:1040091173@qq.com
附件1:温州大学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普通组)比赛题目类型及分组说明
附件2:温州大学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流程
附件3:温州大学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4: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评价参考标准
附件5:温州大学第十一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