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4-02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立项市级高校示范实验中心、示范实训基地中期检查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实验室(中心)根据通知精神与要求做好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相关建设点对照申报时的任务书进行总结,填写中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交5000字左右的中期建设报告。 2、于 3、具体检查内容与方法见教育局附件通知,请相关建设点提前做好安排。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立项市级高校示范实验中心、示范实训基地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 |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立项市级高校示范实验中心、示范实训基地中期检查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