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4-01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和师生思想动态研判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实验室根据通知精神,于近期在实验室范围内展开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排除各实验室、危化物品存放设施的安全和消防隐患,切实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和师生思想动态研判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和师生思想动态研判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