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5-10来源:阅读次数:次
根据《温州大学实验室研究项目管理条例(试行)》(行政[2012]1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研究项目工作的开展,了解掌握实验室研究项目的进展情况,教务处决定对2012年立项的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名单见附件1),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2012年立项的实验室研究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温州大学实验室研究项目进展表》(附件2)(一式一份),总结本项目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请附相关材料),由学院进行汇总,于 2.在研项目如有成员变更、延期结题等,需符合变更原则并填写《温州大学实验室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经教务处审批后方能更改。 3.项目变更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除工作调动等因素外,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②原有课题组成员排序原则上不得变更,新增人员原则上只能列于原课题组成员之后; ③结题承诺不可低于原承诺,但可以增加成果形式; ④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逾期则项目终止; ⑤终止项目者,该项目撤销,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此系列的各级项目。 附件1:《关于公布温州大学2012年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附件2:《温州大学实验室研究项目进展表》 附件3:《温州大学实验室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 教务处 |
附件1:《关于公布温州大学2012年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doc 附件2:温州大学实验室研究项目进展表.doc 附件3:温州大学实验室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