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5-07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 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13] 6号)通知,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详细介绍研究与实践过程及取得的成果,并将结题报告、成果材料等胶装成册,做好封面,一式两份于 2.所有成果须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正式刊发的论文须提供复印件,获得专利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将其扫描为电子文档;成果属实物的须提供照片。论文或著作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对应,并标注“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字样。 3.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名单见附件2),原则上都要做好结题工作。其中,2010年度立项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终止该项目的研究,并取消我校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2011年度立项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经学院及学校相关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省实验室研究会审批后,可以延期一年结题。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附件3: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一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