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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3-05-07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

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13] 6号)通知,2013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详细介绍研究与实践过程及取得的成果,并将结题报告、成果材料等胶装成册,做好封面,一式两份2013523之前上交到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301B,电子文档(包括支撑材料)请发送到41637440@qq.com

2.所有成果须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正式刊发的论文须提供复印件,获得专利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将其扫描为电子文档;成果属实物的须提供照片。论文或著作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对应,并标注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字样。

3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名单见附件2),原则上都要做好结题工作。其中,2010年度立项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终止该项目的研究,并取消我校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2011年度立项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经学院及学校相关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省实验室研究会审批后,可以延期一年结题。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附件3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357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2011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