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6-18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教师: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浙教高科〔2011〕15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推荐申报省“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省特专业”)评审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特专业”重点支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优势、具有区域优势、行业特色和示范引领优势,与我省及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密切相关并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急需的新兴特色专业。要求拟申报专业建设基础扎实,在教学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与教学资源整合、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环节强化等方面富有鲜明的特色专业。优先推荐具有一定建设基础和专业特色,纳入校级重点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的相关专业。“十二五”省优势专业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类别 1.评审类专业:由校级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后确定立项。全省规划80个普通新兴特色专业,我校限报3项,独立学院限报1项;全省规划20个国际化专业,我校(含独立学院)限报1个。 评审类专业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需求划分比例,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核电关联产业等工科类专业比例为50%,面向金融、物流、商贸、旅游、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比例为30%,面向数字出版、动漫等文化产业相关专业比例为10%,面向生物医学、现代农业、师范类等相关专业比例为10%。 2. 备案类专业:全省规划200个,由各高校(含独立学院)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特色和专业建设规划,统筹规划,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具体数额待省厅正式发文)。 本次校级推荐申报无需填写申报类别。 具体申报要求见《温州大学关于推荐申报省“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说明》(附件1) 三、评审形式 本次评审将采取会评的方式,会评时间为7月3日下午进行(初定),请各专业负责人准备好10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主要为建设目标、建设方案、预期成果等,重点突出专业建设基础和人才培养特色。 “省特专业”推荐申报涉及评审及备案两种遴选方式,本次遴选推荐结果将以评审排序方式公示。推荐参加省级评审的项目将根据立项导向,原则上在排名居前者中按照评审排名次序推荐遴选,如未获省级评审类立项,继续根据校内评审排序情况参加备案类专业立项推荐,其他专业顺次后移,具体立项数量、要求及最后结果以省厅正式文件为准。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各专业精心组织,做好申报项目设计及论证工作。拟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电子版(附件2)→以专业负责人工号作为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jxxm.wzu.edu.cn,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点选“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模块→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任务书电子版→保存(修改后保存)→提交申报,纸质版任务书(一式三份)请于7月1日上午8:00前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届时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将自动关闭),联系人:罗晓敏,联系电话:86598057。 五、相关说明 为更好地启动我校省特色专业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与效果,学校定于6月24日上午8:30在岩松堂白鹿厅,召开浙江省特色专业申报说明会,届时请各学院教学院长、拟申报专业的负责人准时出席会议。 因省厅正式文件尚未下达,若有变化,以省厅相关文件为准。 |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1.《温州大学关于推荐申报省“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说明》.doc |
教务处 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