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09-03来源:阅读次数:次
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84号) 的有关要求,我校于上学期末对10级师范专业部分学生进行了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根据规定,所有师范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教育实习。 经研究决定,上一轮考核未能合格(包括请假)的学生,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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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技能补测安排.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