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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调整申请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3-11-07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将在第12周左右下达,为了确保培养计划的有效实施,请各学院严格根据《温州大学本(专)科专业学生培养计划管理条例》(行政[2006]137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执行培养计划,若对培养方案中下学期开课计划有所改动,请按以下要求调整:
1、每专业一学期调整的主干课程门数不能超过1门,且调整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在内总数不能超过2门,禁止“因人设课”和“因无人不设课”。
2、培养计划若需调整,请直接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网上申请。双专业、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若需调整,需书面填写《温州大学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日常教学)。
3、本学期专业培养计划调整申请的受理时间统一安排在第11周(11月11日——11月15日),请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403B),联系人:赵燕,内线8097。
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人才培养计划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
教务处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