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3-10-22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2010年第二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计划于2013年12月份对2010年第二批立项建设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验收申报工作。现就我校相关省级实验示范中心的验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0年第二批省立项资助建设的已完成建设任务的示范中心建设点,必须申请参加本次验收,具体名单见下表: 温州大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清单
二、验收依据与标准 (一)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立项时的建设任务书 (二)《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一) 三、申报材料 申请验收的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认真对照验收标准和立项时的《建设任务书》进行自我检查与评估,全面总结立项以来的建设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完成《自评报告》,将相应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四、工作安排 (一)10月31日,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完成相关材料的制作并报送教务处。 纸质材料(《基本情况表》、《自评报告》和《建设任务书》各一式二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南校区行政楼301B室),联系人:王峰(664880),电话:8659508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ys@wzu.edu.cn。 (二)11月1日-5日,教务处对各建设点上报的《基本情况表》、《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 教务处 2013年10月22 日 | ||||||||||||||||||||
附件一: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条件.doc 附件二: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基本情况表.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