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务处对《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温大教字〔2011〕8号)的附件进行修订(修订稿见附件)。相关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质量规范(见附件)要求,修订本学院相应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多样化形式的规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修订实施细则,须经学院教学或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2. 实施细则内容应包含多样化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要求和质量规范,考核和成绩评定的办法等。
3. 学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评审、考核和成绩评定。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除艺术表演和展示类可根据学院规定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展演、展示外,其他类型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答辩均应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请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学院于2013年12月15日前,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兰茜 联系电话:86598095
教务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