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实习(含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以下简称实习)工作即将结束,请各学院针对实习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已经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学院,请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1、2)及实习成绩(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的评定审核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汇总学生实习获得的成果(如在实习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获得专利、荣获表彰、教育实习优秀教案等),实习优秀成果目录(格式见附件4)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成果实物由学院存档。
3.实习总结、实习成绩汇总表及实习优秀成果目录等打印稿由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2014年6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兰茜,联系电话:86598095,电子文档请发至E-mail: hazellan@163.com。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