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4-09-17来源:阅读次数:次
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84号) 的有关要求,我校于上学期对11级师范专业部分学生进行了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根据规定,所有师范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教育实习。
经研究决定,上一轮考核未能合格(包括申请缓考)的学生,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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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