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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4-10-20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实验中心: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3号)文件精神,教务处联合保卫处决定对全校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听取学院自查报告,实地查看。由各学院分管院长汇报,实验室全体人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学院、实验中心有无建立并真正落实二级安全责任体系;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明确并能履行职责;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无得到严格执行等。
2.教学实验室(实训室)日常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操作等。
3.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检查学院有无对实验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有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对有毒有害及含有病原体的实验废弃物有无按规程进行处置等。
4.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前段时间自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序号
日期
时间
实验中心
1
1020日(周一)
14:0015:00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2
15:2016:20
工程训练中心
3
1021
(周二)
8:309:30
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4
10:30-11:30
建筑与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5
14:0015:00
生物实验教学中心,环境科学专业实验室
6
15:2016:20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实验教学中心
7
1022
(周三)
8:309:30
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
8
数学与信息实验室
9
9:50-11:30
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
10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11
运动与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