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4-12-18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3]136号)相关精神,切实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现需要定期对各类专业(职业)技能或能力证书进行梳理、调整。请各学院对《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标准表(试行)》(附件2)中的“专业(职业)技能训练”、“计算机能力证书”和“其他专业(职业)技能证书”项目内容进行修订。
各学院在12月26日之前,把需要调整的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名称、学分标准、调整理由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到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朱伟强 联系电话 86598095
联系地址:南校行政楼403A2013_9_3温州大学课外教育项目学分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学分标准申请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