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工作部署以及全省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的会议精神,需要各学院提供以下数据:
一、学生论文及专利
1.统计时间: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的8月31日;
2.填报内容: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学生发表作品、学生获准专利,具体填报内容详见附件1;
3.填写说明:
(1)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发表学术论文。
(2)学生发表作品: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作品。
(3)学生获准专利:指在校本科生申请获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4)部分学生的论文专利详见附件1。
教务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