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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课情况和专业教学实施情况相关数据核对和补充的通知----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

编辑日期:2015-04-07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和温州大学关于填报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通知精神,近期我校要完成《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中各项数据的填报,包括开课情况(表5-1-1)和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表5-1-2)。现请各开课学院及开课部门以正方教务系统的相关数据为基础(已汇总,见附件1),根据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的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整理、核对和补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时间:以上两个表格的数据为学年数据,本次统计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因两个表格数据有先后关联,现将两个数据表字段合并在一个表格上进行整理核对,各学院核对完毕学校再分开上传两个数据表。
(3)开课情况(表5-1-1),该表填写学年内学校实际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等,因此不属于统计范围的课程记录需要删除。
(4)开课情况(表5-1-1)包含开课号、课程名称、课程号、课程类别、是否双语授课、考核方式、学时、开课单位、单位号、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工号、本科学生数、教材使用情况、是否规划教材14个字段,其中“课程类别”、“考核方式”、“教材使用情况”三个字段为固定选项,请使用表格中下拉选择,如课程类别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教材使用情况包括“自编”、“选用”。
说明:“课程类别(参考)”字段为正方系统数据,仅供“课程类别”填写参考用。
(5)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表5-1-2),该表填写各专业实际所修专业课情况。包含校内专业(大类)名称、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开课号、课程性质、学分、年级6个字段,其中“课程性质”字段为固定选项请使用表格中下拉选择“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
说明:表5-1-2是在表5-1-1的基础上对专业课进行的进一步填写,属于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不需要填写该表的6个字段。另外“课程性质(参考)”字段为正方系统数据,仅供“课程性质”填写参考用。
(6)附件2、附件3为原表5-1-1和表5-1-2的模板及指标解释,仅供参考,不需填写。
附件1所有字段是以正方教务系统中整理出来的数据,该数据核对完毕后将上传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并成为学校参加本科审核评估的依据数据。请各开课学院(部门)对本单位数据(附件1)进行认真整理、核对和补充,并于415日之前反馈给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