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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5-11-25来源:阅读次数: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能力,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8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本学期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13级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历史学、生物科学等11个师范类专业634人(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及成绩评定

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由教务处负责,教师教育学院承办,各相关学院协办。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专家组,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根据《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集体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30分,课件制作20分,模拟上课-板书40分,结构化面试10分。总分及各单项分值均超过60%的为“合格”,总分或各单项分值低于60%的为“不合格”或“单项不合格”。

三、考核项目及要求

考核项目

要求

备注

教学设计

根据指定教学内容,完成1课时的教学设计以及多媒体课件,要求总时间不超过240分钟。

考前抽取试题

多媒体课件制作

模拟上课-板书

根据随机抽取的面试题目以及选定一课时的教学内容进行面试,要求总时间不超过13分钟(结构化面试3分钟,模拟上课·板书10分钟)。

模拟上课·板书提前一天公布

结构化面试

据随机抽取的面试题目准备5分钟,面试3分钟

结构化面试试题2个(教师教育类、专业类各一题),提前5分钟抽题准备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2015年12月7日-13

2.考核地点:南校区教育楼、北校区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功用及免考条件

1.所有师范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教育实习。本学期考核未能合格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实习前安排一次补考(单项未过补考单项)。补考仍不通过者,需参加下一届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通过后,编入下一届学生进行教育实习。

2.在校级及以上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师范生,可以免于所有考核,单项获奖则可免于单项考核。

六、相关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并认真做好考核的培训和相关组织工作。

2.考核过程中各学院按照下表所需评委人数指派若干名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评委并于123日前将评委名单(附件3)报至教务处。具体评委人数如下:

专业

学生数

组数

评委人数

半天数

评审时间

小学教育(科学)

21

1

2

2

12月12
上午、下午

物理学

47

2

4

2

应用心理学

34

2

4

2

历史学

37

2

4

2

教育技术学

29

1

2

2

思想政治教育

35

2

4

2

美术学

26

1

2

2

化学

54

2

4

2

生物科学

50

2

4

2

小学教育(语文)

61

2

4

2

小学教育(数学)

61

2

4

2

体育教育

76

3

6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103

4

8

2

合计

634

26

52

联系人:王亦 联系电话:86595078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9室 电子邮箱:1040091173@qq.com

附件1: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温州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3: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评委名单

教务处
201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