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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5-12-02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专业、各教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33号)文件精神,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根据《温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行政〔2015〕 13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前期开展的专业评估工作,现就评估整改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评估整改对象
本轮评估整改的对象包括:(1)参加2015年本科专业评估的专业;(2)其他未参加本次专业评估的专业和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
二、评估整改要求
参加本轮专业评估的专业需对照并结合审核评估要求,根据专业评估评审结果及专家组反馈意见,开展评估整改工作,并撰写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要有针对性,其中,对于专家组认为不通过的指标要有明确的改进对策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其他专业和相关学院需根据审核评估要求,做好相关教学档案的整理与整改工作。
三、评估整改工作流程
序号
工作事项
责任部门/人员
时间
1
温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启动会暨温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推进会
各学院院长、副院长,审核评估各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11月11日
2
召开学院、专业评估整改会议
参加专业评估的学院、专业
11月上旬
3
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撰写整改计划
参加专业评估的学院、专业
11月中旬-下旬
4
提交整改工作安排表、整改计划初稿
参加专业评估的学院、专业
12月10日
5
整理、整改与审核评估和专业评估相关的档案材料(详见附件3)
各学院、各专业、各教师
12月10日
6
结合审核评估专家组和专业评估专家组意见提交整改计划定稿
参加专业评估的学院、专业
2016年1月15日
四、评估整改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各专业请根据评估整改工作的流程安排,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参加专业评估的各专业请按时提交专业评估整改工作安排表及整改计划的初稿、定稿,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行政楼403B),电子版发送至lxm@wzu.edu.cn邮箱。联系人:罗晓敏,联系电话:778057,661522。
附件1_温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整改工作安排表
附件2_温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整改计划
附件3_相关教学档案材料一览表



教务处
20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