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5-12-25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各2015级本科生: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与原则
1、申请对象为我校2015年所招的四、五年制本科学生,不包括以下情况:第二学期申请休学,提前复学到下一年级第一学期班级的学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三位一体”招生入学且高考成绩低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2、文科、理科、工科专业以及师范、非师范专业均可互转(有申请条件限制的专业除外,详见附件2),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中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1、温州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2、
3、
4、需考核的专业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
5、在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中列为拟转专业和候补的学生可于
6、在转专业初审情况汇总表中列为候补、不符合条件及考核不通过的学生,可于
7、拟转专业学生试听结束后确因不适应拟转专业,可于
三.特别提示
1、除学校另有特殊规定以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予以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未尽事宜,详见文件。
2、、请各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2015级学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林老师(86598090,662094),联系地点:南校区行政楼
温州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