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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第七期“溯初班”学员实习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03-18来源: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的培养目标,培养溯初班学员的教师基本技能和教学实践能力是“溯初班”的一大重点。为了更好地完成“溯初班”的培养目标,也为了更好地发挥“溯初班”校外导师的作用,现决定对第七期“溯初班”学员开展实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溯初班的实习与学员本专业的教育实习合并进行;

二、实习指导老师必须为相应学科的优秀老师,最好是我校聘请的溯初班校外导师,或者由校外导师指定的其他优秀教师,可允许学员自己寻找实习指导老师;

三、溯初班学员的实习成绩由各所在学院决定;

四、学员除完成本专业的所有实习任务外,还需完成以下二项“溯初班”的专项任务:

1.调查实习学校的办学情况(详见附件);

2.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一次,并写出教研心得(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安排第六期“溯初班”学员完成实习任务,并协同“溯初班”校内导师积极联系“溯初班”校外导师,落实第七期“溯初班”学员的实习工作。

附件: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第七期学员实习方案

教师教育基地、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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