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中心):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全面展开,请各学院按照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好本学期实验项目运行表的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本学期开展实验教学任务的课程均需编制实验项目运行表(包括独立设课实验课程和课内实验课程)。
2.请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教学组织情况编制所任课程的实验项目运行表,所开实验项目应按实验教学大纲规定开设,完成编制后请报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室(中心),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室(中心)进行汇总。
3.请学院以实验室(中心)为单位将运行表进行汇总、审核,并装订成册(按照封面、目录、实验项目运行表依次排列装订);由实验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存档备查。
4.实验项目运行表将作为实验教学质量监督,实验室绩效考核和实验教学工作计算量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认真编制。
5.实验项目运行表、目录、封面规定格式见附件一。
联系人:
教务处:潘帆,联系电话:778089(内线),663633(短号)。国资处:钱凯丽,联系电话:770296(内线),675110(短号)。

附件1_温州大学实验教学项目运行表


教务处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