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7-01-06来源: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6〕116号)及我校《关于开展2015-2016年本科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向各学院收集本科生科研活动(论文授权发明专利),统计时间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请各学院在2017年1月10前把汇总数据纸质打印稿交教务处411朱伟强,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041636022@qq.com。明年学院业绩考核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将不再重复申报,以此次为准!表5 本科生科研活动(论文)
表6 本科生科研活动(授权发明专利)
教务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