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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0-03-11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校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0〕3 号)精神,学校启动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 4),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 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学校组织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限额申报数量为3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2)。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排序,确定上报课题名单。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 50 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 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 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  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我校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并附上课题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项目管理系统上提交。课题申报者需将《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2)word电子版4月15日9:00前上传至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路径:温州大学官网—统一身份认证—教学项目管理系统),逾期系统关闭申报无效。

2.汇总表学院统一报送。学院需在4月15日16:00前发送《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教研科邮箱jyk@wz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春鸯,联系电话:668099。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