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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11-22来源:教务处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5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25号),教育部将组建首届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江省可向教育部推荐3名委员建议人选,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全国或本地区高校美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等(具体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请有艺术类专业的相关学院按文件条件最多推荐1名人选,并于11月25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等(一式6份,附件3)报教务处,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508948779@qq.com。学校评定后将按规定上报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周林舒纯,778089(办)/663979(虚拟网)。

 

   

教务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