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18-12-18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院和部门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的《温州大学学院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中《学院教学工作专项考核指标体系》具体要求,现将2018年学院教学工作专项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教学年度考核本着“重点突出,避繁就简”的原则开展,重点考核各学院教学建设成效、教学日常运行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指标。考核所需数据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收集提供,确有需要的由学院协助提供。
二、指标说明及分工:
1.指标说明:考核指标“4.1.1日常教学规范建设及专项检查”包括“教学专项”、“学风督查专项”、“就业指导与服务专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和“实验室管理专项”项目五个子项。其中,“教学专项”项目抽取毕业论文与设计专项检查、各级各类教学项目开展情况及招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三项检查得分及扣分项组成,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1;“实验室管理专项”项目抽取实验室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实验室设备检查三项检查;其余三个子项考核内容参照文件执行。各子项具体考核方式及评分细则由考核部门负责解释。
2.考核分工:教学年度考核实施责任部门负责制,由各考核责任部门对相应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教务处汇总考核结果并公布。本年度教学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包含5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17个观测点,具体观测点对应考核责任部门及评分细则见《教学工作专项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
3.数据统计时段:本次考核数据中部分指标数据将直接采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已有数据(按学年统计),其余指标数据以自然年度为数据统计时段另行统计。
三、材料上交
1.请各学院于本周四下班前(12月20日)前,汇总《学院2018年度学生考级考证统计表》(附件3)报至教务处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朱伟强老师处,电话:86598901(778901),手机:650698。
2.请各责任部门汇总本部门负责观测点考核结果,并填写《教学工作专项考核指标登分表》(见附件4,一个观测点一张),于12月26日下班前将纸制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教务处招生与综合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08B室),并将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jwc@wzu.edu.cn。联系人:王峰,电话:86595000(775000),手机:664880。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16日
附件1
“教学专项”项目评分细则
一、招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评分细则
序号 |
指标 |
评价标准 |
指标1:责任落实(权重20%) |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红头发文) |
完成得30分,无计0分 |
成立招生宣传队伍 |
完成得40分,无计0分 |
|
制定学院招生宣传方案 |
完成得30分,无计0分 |
|
指标2:具体措施(权重80%) |
重点生源中学进校宣讲场次 |
每完成一场次得10分,无计0分,累计加分,不限最高分 |
区域招生宣传教师人次 |
每参加一人次得2分,无计0分,累计加分,最高限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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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学院统一介绍ppt |
完成得5分,无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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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专业解读微课或ppt |
所有专业均完成得5分,无计0分,部分完成根据专业数按比例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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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回高中母校宣传活动 |
每完成一场次得1分,无计0分,累计加分,最高限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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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中学来校学习交流宣传场次 |
每完成一场次得10分,无计0分,累计加分,不限最高分 |
|
优质生源基地建设(提供协议书) |
完成授牌一所中学得20人,无计0分,累计加分,不限最高分 |
注:所有得分指标均须提供佐证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形式自定,只需交电子版,请按索引目录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内。
数据如有修正请直接联系招生办王春鸯老师
二、本科毕业论文管理专项检查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A1+A2+A3≦100)
1. 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情况: 20%
A1=(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学院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数)*20%*100;若上述比例未达到0.7,则该项计分为0。
2.毕业设计(论文)初次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率 40%
A2=初次学术不端检测结果重复率≦30%的设计(论文)篇数/学院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数*40%*100
3.毕业设计(论文)外审优秀率和不及格率 40%
A3=(1+外审优秀篇数/学院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数-外审不及格篇数/学院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总数)*40%*100
三、教学项目开展情况评分细则(数据统计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总分C=(C1+C2+C3)/3)
1.课程建设情况:
C1=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学院平均分/最高学院分;
2. 教材建设情况:
C2=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当年结题数/当年应结题数;
3.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情况:
C3=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学院平均分/最高学院分;
四、“教学专项”项目最终得分以百分制计算,最高不超过100分,最低为0分,最终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教学专项”项目最终得分=(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得分+ 招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得分+教学项目开展情况得分)/3+(验收不合格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被撤销或没有及时参加组织验收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学生双创项目,每项教研项目:校级扣5分;市级扣20分;省扣50分;国家级项目扣100分。每项学生双创项目:校级扣2.5分;市级扣10分;省级扣25分;国家级扣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