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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06-09来源: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及《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附件2)规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17年专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象
2016-2017学年专业负责人的调整事项因学校的人事调整等工作关系而暂停,为有利于学院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对该学年中负责人的变更情况进行统一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3。本次考核的专业负责人名单详见附件4
二、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程序
经负责人自评—学院考核小组初评—学校专家组考核等程序开展,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法,最终以评级体现考核结果。其中,学院对专业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考核小组结合负责人工作实际和专业建设实效等指标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
三、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
各学院考核小组,需根据《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5)中的指标体系,在各专业负责人自评的基础上(需填写专业建设年度总结及下年度计划),对专业负责人在2016年6月-2017年6月期间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考评与审核,并将考评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教务处。
学校对专业负责人考核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结合学院初评结果,最终确定考核等级。各学院务必按照《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的标准落实各专业负责人工作津贴。
四、材料报送
各专业负责人请填写好《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5)的电子版后,上传至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点击右下角“教学管理系统(测试)”),平台将于6月16日上午10:00自动关闭。
请各学院将汇总好的《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5)、《温州大学专业负责人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于6月16日前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促进中心(南校行政楼403B,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电子版发送至2368602292@qq.com邮箱。
联系人:李雪菲,联系电话:86598089,13706663631
教务处
2017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