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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05-08来源: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文化创意产业、广告业相关人才,选拔参加全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浙江分赛区竞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竞赛组委会:
  主任:刘建国、赵燕
  委员:伍海燕、徐卫华、熊国太、刘俊、黄良奇、赵颖、姜晨、蒋述、陈志鸟、朱伟强
  二、参赛对象
  温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竞赛内容及参赛规则 
  本届竞赛主题:创意我挑战。
  参赛规则:各类参赛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鼓励采用广告新思维、新形式、新媒介进行设计和策划。详见“附件1: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浙江分赛区参赛规则”。
  竞赛命题8个,如下图。
  其他信息请参见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官网
http://www.sun-ada.net/


  本次竞赛设平面类(移动端、传统媒体)、视频类(影视、微电影)、动画类(移动端、电视) 、互动类(移动端、场景互动) 、广播类(广播电台、互联网音频)、营销创客类(已实现的项目)、策划案类(广告策划、营销策划)、公益类(自由选择作品类别创作)等8个参赛类别。
  创作团队人数要求:平面类不超过2人,动画类、互动类、广播类不超过3人,视频类、策划案类、营销创客类不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作品不得超过1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2人。
  四、竞赛流程
  1.5月8日—6月12日,作品创作。
  2.6月12日,各学院负责人汇总作品。
  3.6月14日下午,校内竞赛评审,决定推选作品数量。
  4.6月15日晚上,策划类现场决赛,决定等级奖。
  5.6月16日,教务处网站公布校内获奖名单,并确定推送省赛作品名单。
  6.6月23日前,省赛原件定稿提交。
  7.6月25日前,电子稿提交,要保证原件和电子稿一致。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1.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温州大学教务处颁发获奖证书。
  2.根据校级竞赛成绩,确定代表我校参加全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浙江分赛区竞赛的作品数量,参赛费每件80元,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支付。
  3、经竞赛委员会认定学生参赛作品有效,未获奖的同学可以获得0.5个创新创业学分。
  六、报名方法
  参赛学生请下载“附件2:温州大学第七届广告艺术大赛作品报名汇总表”将个人信息填好上交至所在学院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在2017年6月12日之前将学生作品和汇总表发送到电子邮箱
8780314@qq.com,作品原件送至人文学院教学科(北1-214)伍老师,电话86680915。
  本次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赵颖老师,电话15988713898,参赛同学如果有疑问和建议请拨打电话咨询。

附件1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浙江分赛区参赛规则.docx
附件2 温州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作品报名汇总表.xls

温州大学教务处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