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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制定程序与要求
编辑日期:2013-11-02    来源: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次    [关 闭]
温州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制作(修订)程序与要求
序号 工作步骤 负责单位 要求与说明
1 讨论完成培养方案初稿; 各专业 按照学校的培养方案编写基本要求,结合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2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各学院 至少要召开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议
3 审核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初稿; 教务处(教学科、教务科、实践教学科、实验室管理科) 主要检查学分、学时总数和结构比例等
4 将审核及修改意见转达给各学院 教务处(教学科) 与学院联系沟通学校的修改意见
5 将专业名称做入教学计划管理系统; 教务处(教学科) 为各学院录入教学计划做准备
6 对新设课程和课程信息有改动的原课程进行重新编号; 教务处(教学科) 课程名称不变,课程信息中学分、学时有任何变动都必须重新编号
7 将培养方案录入教学计划管理系统; 各学院 特别注意:1)课程录入时,不要修改课程的学分和学时;2)要确保录入的课程信息与培养方案中的一致:3)把每个专业的专业信息表填写完整、正确,便于学生查看
8 对系统中各学院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并转入正式库; 教务处(教学科、教务科、实践教学科、实验室管理科) 主要检查信息是否录完整,转入正式库以后,学院将不能对教学计划进行改动
9 从系统中导出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打印校对,完成后请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上交; 各学院 从系统导出word版的教学计划需要按学校规定模版形成进行调整,形成正式的专业培养方案
10 将全校的培养方案编印成册,下发给各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 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将各学院正式的专业培养方案和学校相关文件汇编成册。
11 每学期中旬教学任务下达之前,审核学院的教学计划更改申请。 各学院、教务处(教学科) 在教学任务下达前,每学期每个专业都有一个执行计划更改的机会,每专业只限更改两门课程,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不超过一门。其他时间,不能更改。
教务处
20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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