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我校于2020年启动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请各相关学院参照《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温州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19-2022级)》,制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2.毕业最低总学分控制在80学分左右,具体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3.按照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合理分配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与创新教育类课这四类课程的比例及课程间的衔接(具体课程体系可参考附件1)。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学时,突出应用型,强调实践与创新,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其中实践学分原则上人文类不低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科类不低于总学分(学时)的30%。
4.原则上第一学期不安排选修课程,非师范专业选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师范专业不低于5学分),考虑到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的特点不做跨学科专业融合课程要求。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采用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但需根据课程体系变化做相应的修改。
6.在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需同步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在课程教学大纲中要特别体现课程对培养标准与毕业要求的达成,加强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加强学生自主学习与研究性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报送安排
各学院制定完成所辖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将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并打印定稿,电子版于9月4日前报教务处(联系人:林丽雪,电话:662094,邮箱:00191049@wzu.edu.cn),纸质版于开学后一周内签字盖章交到行政楼403。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